李干杰:将出台文件坚决禁止环保“一刀切”
来源:中国冶金报
10月26~27日,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改革工作座谈会。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、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。他在讲话中强调,严格禁止“一刀切”、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,是深化环保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的重要内容。一些地方出现的环保“一刀切”问题,既损害了党和国家形象和合法合规企业权益、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,也违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初心和使命,更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了干扰,必须态度鲜明、坚决反对,严格禁止。
李干杰表示,生态环境部下一步将采取三方面措施深入扎实推进禁止环保“一刀切”工作。
一是出台一个更加详尽的坚决禁止环保“一刀切”的文件,针对可能产生“一刀切”现象的环保领域和监管措施,逐一提出工作要求,压实工作责任,同时在既查不作为又查乱作为、信息公开、信访举报、量化问责、规范自由裁量权等方面,制定措施,建立长效机制。
二是组织两个环保“一刀切”专项检查。结合正在进行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“回头看”和强化监督,把环保“一刀切”作为其中重要内容,开展专项检查。
三是查处通报一些典型案例,要求和督促地方严肃处理,并向社会公开通报,发挥警示作用。
李干杰指出,2018年以来,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,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共同努力下,蓝天保卫战、碧水保卫战、净土保卫战、生态保护和修复、环境执法督察等各项工作有力推进,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年度环保目标任务落实已超过序时进度。但也要清醒看到,当前环境与经济形势更趋复杂,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面临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增多、经济结构调整缓慢、区域流域分化趋势加大、气象条件不利等多重挑战。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必须在战略上保持定力,牢记初心和使命,牢记基本职责,全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,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。在战术上把握正确的策略和方法,坚持稳中求进、坚持统筹兼顾、坚持综合施策、坚持两手发力、坚持点面结合、坚持求真务实。
李干杰强调,党的十八大以来,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要求,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,大力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,生态环境机构改革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、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、全面深化改革和“放管服”改革取得积极成效,部分改革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,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提供了坚强保障。但总体上看,当前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任务依然艰巨繁重,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不折不扣把各项改革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位。
李干杰指出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是党中央、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深化简政放权、转变政府职能以及深化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批示指示。国务院连续四年就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转变政府职能召开电视电话会议,李克强总理发表重要讲话,统筹安排部署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。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,坚持稳中求进,坚持统筹兼顾,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充分释放发展活力,激发有效投资空间,创造公平营商环境,引导稳定市场预期,实现环境效益、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相统一,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李干杰表示,今年以来,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视频会议,印发实施《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了深化生态环境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举措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,要坚持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,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,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进一步做好深化“放管服”各项工作。要着力转变政府职能,继续削减和取消、下放生态环境行政审批事项,大幅提升行政审批效能,着力推进减税降费,以更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。要着力转变工作方式,创新监管方式,加大监管力度,落实监管责任,以更实举措强化事中事后监管。要着力转变工作作风,全面优化政府服务行为,创新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方式,加快推动环保产业发展,大力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,以更高标准优化政府服务。
李干杰要求,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要切实将严格禁止“一刀切”摆在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突出位置加以推进。针对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、重点区域、重点时段和重点任务,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实际需要,科学制定实施管控措施。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中,严格禁止“一律关停”“先停再说”等敷衍应对做法,坚决避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。对于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,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。对工程施工、生活服务业、养殖业、特色产业、工业园区以及城市管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,要出台细化防止“一刀切”的有效措施,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。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中发现的问题,应按要求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,加强政策配套,根据具体问题明确整改阶段目标,禁止层层加码,避免级级提速。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“一刀切”问题的查处力度,坚决遏制假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名义开展违法违规活动,对不作为、乱作为现象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严肃问责。